女同事入职虚填婚育状况,现在怀孕了,公司很难办
真实案例:某公司一个女同事虚填婚育状况,在合同期内怀孕,公司很头疼,公司想以提交虚假材料不实信息等辞退,提出解除合同的时候女职工正怀孕。女职工在被解除后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。仲裁驳回她的请求。女职工不服于是起诉,她认为隐瞒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,并无告知公司的义务。公司信息采集表中存在多处与劳动合同无关的个人隐私,内容不合法,作为劳动者有权予以回避。
一审判决:一审判决:就业时虚报个人婚育状况不构成欺诈
本案中,陈小丽虽在填写《应聘人员登记表》及《人力资源信息采集表》中虚报个人婚育情况,但婚姻、生育状况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的关系,属于个人隐私。陈小丽在就业时虚报个人婚育状况不构成欺诈,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。
公司不服,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。
二审法院认为,本案工作岗位为收银员,根据其工作性质,劳动者婚姻、生育状况并不必然影响其履职能力,陈小丽虽在填写《应聘人员登记表》及《人力资源信息采集表》时虚报生育情况,但公司并不据此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。
所以,在求职的时候婚育这方面你会如实填写吗?有时候如实填写了很可能不录取,比如已婚未育。这矛盾怎么解决?
不知道怎么说,现实闹的 按照法院逻辑,隐瞒杀人放火贩毒经历也对履行收银员工作不造成影响啊,那还填什么应聘登记表,有屁用 这种人,合同期满不续约走人就是了。 真聋天子 发表于 2022-9-20 09:49
按照法院逻辑,隐瞒杀人放火贩毒经历也对履行收银员工作不造成影响啊,那还填什么应聘登记表,有屁用
看他写的是合同签了三年,不到一年就怀孕了,所以公司就很头疼。 真聋天子 发表于 2022-9-20 09:49
按照法院逻辑,隐瞒杀人放火贩毒经历也对履行收银员工作不造成影响啊,那还填什么应聘登记表,有屁用
犯罪记录这个不知道到时候会怎么考量 厚脸皮又2 发表于 2022-9-20 09:46
不知道怎么说,现实闹的
嗯 调到她不爱干的岗位 在不违法的前提下,内部调整工作
不要点脸得娘们,一颗老鼠屎 谁还愿意开公司? 应该鼓励双方诚实互信,但这样判,这是剥夺了用人单位的选择权,虽然不能歧视怀孕的,但企业也没有义务招聘一入职就怀孕的,这样使得企业没有获得员工真实信息的渠道了,以后都以这个理由不如实填报,招聘单位如何操作,婚否,孕否,生育否,大部分岗位都无直接关系,都不填或虚假填写,单位以后不乱套了吗,以后年龄也不应该如实填写,因为基本也与工作岗位无关,此判例有利于大龄人员就业,以后都填写35岁以内 吃一盏长一智,下次签合同加补充条款:由于特殊岗位,请事先告知等等
不过,人家闪婚呢?确实不可控,不肯能让人家3年不生孩子吧?
所以,大家吃瓜即可,没必要说谁对谁错。
当你是受害者,你认为自己对,当你是公司老板,你认为你自己对!所以,吃瓜,吃瓜.... 牛家卧 发表于 2022-9-20 10:15
吃一盏长一智,下次签合同加补充条款:由于特殊岗位,请事先告知等等
不过,人家闪婚呢?确实不可控,不 ...
现在不是谁对的问题了,司法判决了,这有可能就是以后的标杆,有了引导作用,会造成应聘环节的不诚实填报,对整个社会有弊无利。 从法理的角度,本来入职填这些表就是侵犯隐私,不过咱们这不讲法,都习以为常习惯了。
有的发达国家招聘写上学历要求都能告你个就业歧视,反观咱们这,好像越低层的人越有一颗为帝王将相们着想的心,奇怪了。 怎么了,就不告诉你咋滴 赤裸裸的诈骗,哪个老板养活一个公司是容易的(国企吃大锅饭的除外),人心歹毒到什么地步了,就算法院判了继续履行合同,但是这个女的以后肯定是待不下去的,公司白白损失那么多工资 爱无痕1111 发表于 2022-9-20 09:59
在不违法的前提下,内部调整工作
肯定会弄她,女的被扫地出门是必然的,但是公司白白损失了很多钱,招谁惹谁了,法院可能觉得所有的企业都像国企一样旱涝保收,现实版的何不食肉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