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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9年11月24日,山东烟大轮船轮渡有限公司大舜号滚装船,载客304人,汽车61辆,由烟台地方港出发赴大连,途中遇风浪于15时30分返航。调整航向时船舶横风横浪行驶,船体大角度横摇。由于船载车辆系固不良,产生移位、碰撞,致使甲板起火,船机失灵,经多方施救无效,于23时38分翻沉,造成285人死亡,5人失踪,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人民币。船上共有旅客船员312人,最后生还者仅为22人。
船难事件回放
1999年11月24日,这一天下午。
16:21分,一艘载有302人的渡轮“大舜号”,在烟台小山子岛东北约10海里处底仓起火。
16:30分,海军北海舰队接到“大舜号”的求援呼叫。
17:30分,“大舜号”火势蔓延。
18:25分,此后3个小时中,北海舰队一再拒绝出动直升机支援。理由是:不具备夜间起飞条件、不具备加油条件…。
19:30分,海军救援大队派遣5艘舰艇出海救援。但是,有的舰艇发动机不能开车,有的在驶出军港时停车失去动力:有的迷路触礁,有的摇晃过大而被迫返航。只有686号舰继续前进。21:30分,“大舜号”一度从军方雷达上消失,686舰奉命返航。
22:20分,交通部海监局告知“大舜号”只是着火,并未沉没,并再次请求救援。
23:00分,686舰抵达出事海域,但没有发现“大舜号”。
23:30分,686舰与“大舜号”联络接通。彼此距离不到100米。
23:38分,“大舜号”向左侧倾翻在离海岸1.5海里的地方。
一年后,一本记述这个特大悲惨事件的书《悲壮的挽歌∶11.24特大海难纪实》的扉页上这样写道:“在灾难面前,党中央、国务院和我们的各级党委、政府所表现出的高度负责精神,我们的干部群众所表现出的一方有难、八方支援精神,我们的人民子弟兵所表现出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,值得称道和弘扬。”
更令人震惊的是,在“大舜号”沉没前一个月的10月17日,同一家公司的另一艘滚装船“盛鲁号”也因船上失火在大连附近海域沉没。同一家公司,同一条航线,同一种类型的船,因相似的原因在短短一个月内两次沉没,是在国际航运史上也是罕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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